服务区工亡案件单位拒赔已查封单位账户
发布日期:2025-12-24 作者:赵荣烈律师
工伤赔偿案件中,作为用人单位一方,往往会利用工伤案件的复杂程序,先提起撤销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再提起仲裁、一审、二审的工伤待遇赔偿案件,不断的消耗时间。为了防止用人单位跟我们员工家属长时间无成本的拖延时间,我们就会采取反制措施,像现在办理的这个工亡案件,我们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对方银行账户。
如果单位继续拖延,那么这些被冻结的资金就会产生利息财务成本,单位再继续拖延下去已没有任何意义。这会使得员工家属在诉讼过程中,与对方之间会始终处于一种平衡状态,不至于失衡。双方可以公平公正的在仲裁和法院掰手腕,可以穷尽一切办法来行使自己的权利。
员工为保护公司财产付出生命代价,其行为既符合公序良俗对职业伦理的基本要求,亦具备劳动法律层面的工伤认定要件。公司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做法,不仅违背《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更背离了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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