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股权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原告冯某与被告潘某和被告济宁某教育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日期:2022-08-16    作者:王其森律师

原告冯某把被告潘某、被告山东某教育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支付股权转让款100万元。二被告共同委托济宁王其森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原告投资成立了山东某教育公司,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原告认为原告以山东某教育公司的名义与被告潘某签订《公司承包经营合同书》,将山东某教育公司的全部经营权承包给被告潘某,经营期限为自X年X月X日起至永久,原告在被告潘某支付100万元后将其持有的被告山东某教育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被告潘某,原告按被告山东某教育公司经营需要以及被告潘某的请求,将原告所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变更给被告潘某所有,后被告潘某成为被告山东某教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求被告支付股权转让款100万元及逾期利息。

在代理过程中,庭审后原被告同意解除原告冯某以山东某教育公司的名义与被告潘某于X年X月X日签订的《公司承包经营合同书》,被告潘某向原告冯某支付股权转让款51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时间进度计划。有效维护了委托人两被告的合法权益。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