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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婚姻法怎么定义家庭暴力,遇到家庭暴力如何起诉离婚

发布日期:2020-11-06    作者:庄荣华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指导
第一次起诉离婚标准案例示范
(2019-3-26结案)
鼓楼法院离婚案件

遭遇:
因家暴、语言暴力、家庭矛盾
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无法达成一致。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起诉

目标:
这一次诉讼就彻底全面解决所有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立案2019年2月---法院通知---开庭---2019年3月26日拿到法院文书

南京鼓楼法院-快审中心-余敏法官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2、孩子归我方抚养,对方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3、各自名下财产归各人所有

附法院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9)苏民初号
原告:A,女,现住南京市秦淮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
被告:B,男,现住南京市鼓楼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14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经审理查明,原告A与被告B2013年登记结婚,2018年生育一子C。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原告A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婚生子C随原告A共同生活,被告B自2019年4月起每月20日前支付C抚养费2000元直至C十八周岁时止,被告享有对C的探视权,原告A应予协助,具体探视方式为:C三周岁前,每周探视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周日9:00至17: 00,C三周岁后,每周探视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周六11: 00至C住处接,周日11: 00前送回至C住处;
三、原、被告双方各自银行账户(含公积金账户)余额、现金、个人物品归各自所有。
案件受理费240元,调解结案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A负担。
上述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相关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O-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律师点评:
每一个离婚案件几乎都涉及到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分割的范围通常都非常巨大。
离婚决定的事项远远比结婚要多,好的离婚结果能够影响自己的一生和家人孩子的一生。

南京婚姻诉讼安全指导平台-律师提示:
无路可退时,果断出击才可重回巅峰。
世界如此精彩,我们当然不能置身局外。
愿你向律师交付的重托,都得到获得回报。
婚姻自由,离婚自由。
你若想自由飞翔,找到强手给你赋能,就可以自己长出翅膀。

案后思考:
仔细聆听律师的分析,抓住律师分析的要点,整合自己能够掌握有限的资源,把自己的价值信息打包交付给律师,并依此获取回报!【戒除诚惶诚恐的不良心态】
在混乱中应当先建立信息的秩序,再建立自己内心的秩序。
冲突较多的时候,自己一定要明白哪些点自己该放弃,哪些点一定要抓住,自信和掌握就会慢慢建立。
【聪明人都知道什么都想要,却容易出现力量的分散,全力以赴对付一两点反而有奇效,收获巨大】

律师分享快速离婚法律核心知识——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

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等暴力形式存在,家庭暴力伤害的不仅是指对家庭成员的身体造成伤害,也包括对家庭成员的心理造成伤害。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
家暴是对家庭成员权利的侵害,包括精神上的伤害、身体上的伤害、性方面的伤害和经济方面的伤害等。
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办案过程中法官就要对家暴进行判断,如果法官判断不了,也有引入专家证人这样的机制,可以请专家来判断是不是暴力。法官也会借助于其他的技术手段,例如请法医鉴定验伤。
同居暴力受保护
恋爱、同居关系中的暴力,与婚内暴力有着相似之处,都是隐蔽性高、公权力不容易察觉。同居之后分手的情侣、离异夫妻,这些关系都包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未婚同居关系在现实生活中较为常见,为保护这部分人群的权利,反家暴法附则中还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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