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误治疗致子宫被切除卫生院赔偿孕妇3万多
发布日期:2020-08-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孕妇钟某入院待产后因医生延误治疗致使子宫被切除,为此钟某怒将卫生院告上法庭,7月16日,江西省赣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案,最终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卫生院赔偿钟某各项费用共计32791.94元。
2012年9月6日上午9时40分许,原告钟某入住被告卫生院准备进行分娩。被告医务人员在为原告进行检查后发现腹内胎儿已经死亡,但仍告知原告可以正常分娩,下午13时50分许,原告感觉头晕、胸闷,出现休克等症状,遂转至县医院治疗。经诊断原告为重度胎盘早剥,失血性休克。于是县医院为钟某进行了剖宫产、子宫次全切和右侧输卵管切除手术。后经医学会鉴定,被告卫生院对钟某病情诊断失误,在分娩时未认真观察产程,并针对病情采取有效、得力的救助措施,致使最终因病情危急将子宫次全切。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应当负事故次要责任。而被告卫生院则认为,原告子宫被切除是由于胎盘重度早剥等自身疾病造成,卫生院只应当按照医疗事故标准赔偿部分费用,原告要求的各项费用不符合法律规定,拒绝赔付。双方最终对簿公堂。
赣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医疗卫生规定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案中,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被告卫生院在诊疗过程中未能及早诊断胎盘早剥和采取有效措施,构成医疗事故,客观上延误了患者的诊断,被告存在一定的医疗过失,而导致原告损害后果的主要原因是其自身疾病,为此钟某自身亦应承担主要责任,最终,法院判令被告卫生院承担钟某损害的次要赔偿责任,赔偿钟某各项费用共计32791.94元。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产科诊疗过错致早产儿夭折,律师精准维权获赔45万余元
- 诊疗过错致新生儿夭折,律师精准维权获赔62万余元
- 儿科误诊延误诊疗致患儿伤残,律师助力上诉维权获合理增赔
- 居家护理期间患者病亡,保姆与平台如何担责?
- 医疗过错致患者术中殒命,律师助力维权获赔68万余元
- 手术损伤致膀胱阴道瘘+延误诊治加重损害,患者获赔超34万元
- 手术操作失误致患者三级伤残,精准维权助力患方获赔超百万元
- 非法行医致新生儿殒命,精准维权助患方斩获近70万元赔偿
- 患者因肺炎治疗死亡,医院承担同等责任
- 胆囊切除术过程中损伤胆管,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 腰椎手术致患者瘫痪,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判案例
- 术后感染未有效控制损伤神经致残,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 51岁工人2米坠落6小时后死亡,未尸检,家属起诉医院索赔46万丨医法汇
- 45岁女子医院门前被流浪狗咬伤,医院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丨医法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