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操作失误致患者三级伤残,精准维权助力患方获赔超百万元
一、案情简介
2018年8月22日,原告谢某某因头昏、头疼、胸闷前往A医院就诊。头颅CT检查显示其左侧额、颞、顶区存在慢性硬膜下血肿,医院建议进一步行MRI检查。2018年8月25日,谢某某因头痛加剧再次到A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左侧额、颞、顶、枕部硬膜下血肿、高血压,随即收住入院。
2018年9月3日,A医院为谢某某实施“左侧额、颞、顶区慢性硬膜下血肿钻孔引流术”。术后谢某某病情未好转反而加重,医院于9月5日再次为其实施同类手术。术后谢某某出现意识模糊、烦躁不安等症状,病情持续恶化,于9月6日凌晨转入B医院抢救。
B医院诊断其为左额颞顶部慢性硬膜下出血术后、颅内多发血肿、双下肺感染等,当日为其实施颅内血肿清除术。谢某某经治疗于2018年10月9日出院,最终遗留偏瘫、部分性失语等后遗症,生活无法自理。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谢某某及其家属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主张A医院承担100%赔偿责任,B医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索赔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万元。
二、案件争议焦点
1、A医院的两次手术操作是否存在过错,该过错与谢某某的三级伤残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过错参与度?
2、B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规范,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各项赔偿金额的计算标准是否合理,新农合报销费用是否应当从赔偿总额中扣减?
三、患方代理律师维权策略
1、全面固定核心证据,筑牢维权基础
代理律师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完整封存A医院、B医院的全部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案、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等关键文件。同时梳理医疗费票据、交通食宿凭证等损失证明材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后续司法鉴定和庭审抗辩提供坚实支撑。
2、申请专业司法鉴定,锁定过错责任
针对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代理律师及时向法院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明确鉴定事项为两家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及责任比例,同时申请对患者的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后期治疗费等进行鉴定。最终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认定A医院存在过错且承担主要责任,B医院无过错,该鉴定意见成为法院裁判的核心依据。
3、精准抗辩反驳不合理主张,维护赔偿权益
庭审中,针对A医院提出的“医疗费应扣减新农合报销费用”的抗辩,代理律师明确指出,医保报销是基于患者与医保机构的保险合同关系,与侵权责任赔偿分属不同法律关系,不能以此减免侵权方的赔偿责任。同时针对医院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的主张,律师结合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等鉴定意见,逐项论证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的合法性、合理性。
四、案件审理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采纳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结合案件事实作出如下判决:
1、认定A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手术操作失误的过错,该过错与谢某某的三级伤残后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判决其承担90%的赔偿责任。
2、认定B医院的诊疗行为符合医疗规范,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核定谢某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134961元,A医院需赔偿122万元,其余损失由谢某某自行承担。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依赖费、后期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五、案例启示
1、司法鉴定是医疗纠纷维权的核心关键
医疗纠纷具有极强的专业性,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等问题,必须依靠专业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来认定。患方在维权时应及时申请司法鉴定,以此锁定医院的过错责任。
2、完整封存病历是维权的首要步骤
病历资料是证明诊疗过程的核心证据,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应第一时间要求医院封存全部病历,避免医院篡改、伪造病历,确保维权工作有据可依。
3、医保报销不影响侵权赔偿请求权
侵权责任赔偿与医保报销分属不同法律关系,医疗机构不能以患者已通过医保报销部分费用为由,拒绝或减少赔偿金额,患方有权主张全额赔偿。
- 求美者在山东某医美机构消费100000元,经协商全额退款并追加20000元赔偿
- 脑梗延误诊疗致一级伤残,患方成功获赔120万余元
- 高危妊娠产检漏诊先天脊柱畸形,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 眼睛术后管理疏漏致脑出血死亡,调解家属获赔50万元
- 面神经减压术致患者脑疝死亡,成功调解获赔65万元
- 公立医院医生引导客户到私营医美机构手术,手术失败后十倍赔偿
- 冠脉介入术后患者死亡,诊疗过错被判担同等责任
- 用药与病历记载不符致鉴定受阻,医方举证不能担全责
- 违规用药致急性肝衰竭死亡,未尸检仍推定因果关系获赔
- 误吞纽扣电池致死,双重过错被判承担50%赔偿责任
- 病情观察失职延误抢救,医院被判承担40%责任
- 胎监异常处置失当致新生儿死亡,医院未尽高度注意义务担责
- 药物临床试验中患者知情权与治疗选择权的司法保护
- 漏诊宫外孕致输卵管切除,被判承担50%赔偿责任
- 术后拔管未复查致患者死亡,医方担责赔偿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