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43孕妇产检中检查出梅毒阳性 医院未将检验结果的风险及注意事项充分告知 存在医疗过错
发布日期:2018-09-18 作者:梁波律师
【引言】产妇孕18+5周后于医方定期产检,查梅毒阳性予青霉素治疗,娩出一男婴检查梅毒阳性,医院在医疗活动中存在告知不足的医疗过错。
【研究背景】近年来,随着未成年人医疗服务需求增多,未成年人就医引发的医疗纠纷数量呈增多趋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牵动着全社会的心,对于每个家庭来说,孩子患病无疑是一件大事,医疗损害对未成年患儿的身心健康及未来发展影响巨大,而且因未成年人引发的医疗纠纷表现出来的医患矛盾更加激烈。因此,需要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从源头预防及减少医疗纠纷发生,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结果分析】(1) 案由高度集中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2) 患儿年龄集中在10周岁以下,三岁以下婴幼儿患儿过半;(3) 致残率高,九成患儿构成伤残,等级最重为一级;(4)六成以上的该类案件存在异地就医情形,多经历多个医疗机构治疗;(5) 患方多要求较高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从5万至百余万元不等;(6)七成案件中医疗机构存在病历制作管理不规范、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的过失;(7)七成以上医疗机构被判担责。
【医疗过错】(1)诊疗行为违反医疗常规;(2)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3)病历制作管理不规范;(4)无资质实习医务人员单独制作病历资料、代替主治医师签字;(5)进修医师独立从事诊疗行为、书写制作病历;(6)医院在对高危险性疾病患儿诊治过程中未及时进行专家会诊;(7) 在患儿病情反复时未及时进行有效控制,加速患儿病情发展;(8)对于患儿病情评估方法错误、致诊断有误;(9)存在用药错误或过失、致患儿病情加重;(10)患儿出现过敏性皮疹、仍继续使用该药物致病情加重;(11)药物选择不够慎重致使患儿出现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1)关注孩子健康;(2)准确描述病情;(3)积极配合治疗;(4)定期进行复查;(5)积极理性沟通;(6)保持合理期望;(7)合理依法维权;(8)完成举证责任。
【四大特点】(1)损害结果不易及时发现,耽误补救治疗的最佳时机;(2)医学知识未及时更新,存在漏诊或误诊现象;(3)后续治疗期限长引发多次诉讼,伤残患儿需要长期的后续治疗;(4)医患关系尤为紧张,为了保护孩子家长容易产生与医院的对立情绪。
【案例】周某某与上海市XX区妇幼保健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5)黄浦民一(民)初字第3089号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事一审判决医疗损害责任纠纷//(2015)医疗案例 (34)涉未成年人医疗纠纷案例 第43号
【基本案情】2014年11月5日原告周某某孕18+5周至医方建卡产检。2014年11月11月6日查梅毒TPPA试验阳性、TRUST试验阴性。2015年3月6日复查梅毒TPPA试验阳性、TRUST试验阴性。2015年3月10日(孕36周)予芐星青霉素240单位每周×3次。2015年3月25日原告周某某因G4P0,孕38+4周,下腹痛半天入住医方,娩出一男婴牟某某,重3130g,Apgar评分10分。
【损害结果】2015年3月26日新生儿原告牟某某检查梅毒TPPA试验阳性、TRUST试验阴性。3月31日出院。2015年3月31日新生儿原告牟某某至儿科医院检查梅毒TPPA1:640,TRUST试验阴性。同年4月5日住院予青霉素驱梅治疗。后多次复查梅毒均为阴性。
【医疗鉴定】上海市医学会于2018年1月4日作出了沪医鉴[2017]282号《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1.本例不属于对患者人身的医疗损害。2.黄浦妇幼保健院在医疗活动中存在告知不足的医疗过错。
【法院认为】根据上海市医学会出具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所得出的鉴定结论及相应的鉴定分析意见,考虑到原、被告双方之间系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在履行合同义务时确有违约行为,其在医疗活动中确实存在告知不足的医疗过错,给患者方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故被告理应予以适当赔偿,具体数额因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而定。
【判决结果】判决被告上海市XX区妇幼保健院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补偿原告牟某某、周某某15000元。
【医学专家辅助人意见】新生儿原告牟某某娩出后于医方检查梅毒TPPA阳性、TRUST阴性。此后多次外院复查均提示TRUST阴性。2016年9月22日外院检查TPPA阴性、TRUST阴性。故原告牟某某“先天性梅毒”诊断依据不足。
【天津医疗纠纷律师点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是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被告在医疗活动中存在告知不足的医疗过错。
【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主席令11届第21号)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延伸阅读】“引礼入法”与医事法律的建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2018国务院令第701号(YY)HXZD 208《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解读(附十八例警示案例)//【解读8】术前讨论制度。//HXZD 209《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解读(附十八例警示案例)//【解读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QQZR406《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读(附十一例警示案例)//【解读6】第五十九条。//YZJA901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导致34名妇女中5人(含二孕妇)感染艾滋病 构成医疗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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