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M6302作为医院科室主任 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 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发布日期:2018-09-04 作者:梁波律师
【生活美容】美容分为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所谓生活美容,是使用化妆或一般护理保养方法的修饰性美容,同时包括美容知识咨询与指导、形象设计和美体等服务项目。生活美容对美容师的要求不是很高,只要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在获得的关部门认可的资格证书后便可上岗工作。现有的美容项目中,生活美容也还是占有绝大部分。
【医疗美容】《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02卫生部令第19号(2016修正)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卫生部令35号(2017修正)第八十八条,“医疗美容;是指使用药物以及手术、物理和其他损伤性或者侵入性手段进行的美容”。
【医疗美容特点】医疗学美容是多种学科相互交融形成的一个以应用为特征的医学新学科,从事医学美容项目的机构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执业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营业。同时,国家对医学美容的医师的要求也非常严格,必须具备较高的医学知识,有一定的临床经验的专业人士才可上岗。
【美容纠纷】审判实践中,因为美容问题引发的纠纷如何适用法律,尤其是对此类纠纷是否属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范畴争议较大。明确医疗美容损害责任纠纷的法律适用规则,对于规范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20号,第一条第二款“患者以在美容医疗机构或者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美容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为由提起的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
【高风险因素】1)完备医疗资质:包括医疗机构,人员,技术等资质;2)做好知情同意:将医疗方案及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如实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3)落实病历书写规范:严格按照医疗规范书写病历和管理病历,出现纠纷病历对以后举证至关重要;4)杜绝虚假广告:夸大宣传并不会带来更多的顾客,相反虚假广告反而成了索赔的借口。
【案例】张某甲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7)鲁0125刑初104号XX县人民法院刑事一审判决受贿罪//(2017) 医疗案例 (29)医疗美容 第6302号。
【起诉书】2011年至2015年被告人张某甲在任XX县中医院医学美容科、口腔科主任期间,利用选择口腔合作义齿加工上的职务便利,长期与济南XX义齿加工合作,由济南XX义齿加工厂为XX县中医院口腔科加工义齿,并非法收济南XX义齿加工厂提成41414元。
【辩护意见】案发后,被告人张某甲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积极退缴所得赃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甲作为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提成名义的“回扣”,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张某甲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积极退交赃款;确有悔罪表现,综合上述情节,对其依法免予刑事处罚。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张某甲系自首、积极退交全部赃款、认罪悔罪,请求对其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判决结果】判决被告人张某甲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医学专家辅助人意见】 依法行医是医务人员的底线。
【天津医疗纠纷律师点评】 鉴于被告人张某甲系考虑到被告人有自首、退赃、悔罪等情节,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主席令第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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