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刑事辩护案例 >> 查看资料

故意伤害罪(二人两轻伤),法院一审判决缓刑。

发布日期:2017-07-26    作者:陈克鹏律师
 天津市某某检察院指控:2012年某月某日,被告人某某伙同某某在区某食府内与被害人李某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后在双方厮打过程中,被告人某某持菜刀将被害人李某某、李某华砍伤。经法医鉴定,被告人李某某的肢体损伤为轻伤,被害人李某华的损伤为轻伤、轻微伤。被告人方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律师接受被告人某某亲属的委托后,多次会见某某了解案情。被害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中要求方某某赔偿35万余元(不包括伤残赔偿金),经过律师努力,最终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调解意见,即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5万元,被害人撤回民事赔偿诉讼,并撤回伤残鉴定申请。且被告人某某的犯罪行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庭审中,律师对被告人某某在本案中的行为提出从轻辩护意见,庭后,经合议庭合议判决支持了本站律师的辩护意见,于2015617日判决被告人某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某某及其亲属接到判决后,表示非常满意,不再上诉,并向律师表达了感激之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2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