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是不是个人的合法收入
发布日期:2017-05-10 作者:蒋艳超律师
有观点认为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但是,根据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规定,死亡赔偿金属于物质损失赔偿金,是受害人因死亡而导致未来收入损失,也就是逸失利益,是对受害人预期获得收入的补偿,自然而然是受害人收入的一部份。只是这种收入所得,是法律强行规定的,用于保护死者利益,而不是死者通过个人的努力得到或必须要死者亲自占有、使用、处分的收入所得。因此,认定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理由的依据并不充分,应当将其归入公民的合法收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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