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韦X委托黄律师代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胜诉
发布日期:2016-12-22 作者:黄文坚律师
黄律师代理韦X提出法律意见:1、本案事实清楚,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也很清楚,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本案不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所以本案不应中止审理,并且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应当由侵权地的法院进行审理,一审法院是有管辖权进行审理的,并且应当支持原告的精神抚慰金。2、原告韦X在广东居住且主要的收入来源在广东,有房屋租赁合同及小孩的出生证明等证据证实,偶尔回乡不能否定这一事实,根据最高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应当按照广东标准赔偿。
二审判决结果,驳回巫XX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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