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者配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否能直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发布日期:2025-10-13 作者:赵荣烈律师
山东省高院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案件
据有关资料表明,我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大约有11万人左右,受伤的高达七十万之多。这就意味着在我们国家,平均每天有三百多个鲜活的生命因交通事故而消失,这同时也意味着每一天都有亲人的哭泣和呼唤……这组惊人的数据,提醒着我们每一个人:必须时时刻刻注意交通安全!
本文所述这个交通事故案件之所以一直打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是由于一个焦点问题,就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配偶能否直接认定为丧失劳动能力而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否需要额外的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在原告方已经提交了一些被扶养人病历等初步材料的情况下,是否需要进一步的承担举证的义务?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之前的判例对这个问题也有确定。而下级的法院包括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等依然存在判决结果不一致的情况,所以这个案子需要等待山东省高院作出最终的裁定。对于这些有争议的法律问题,需要最终汇集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来做最终的评判。希望山东省高院能够对这种问题做统一尺度的裁判,否则对山东省内的各级法院仍然会造成比较混乱的司法实践。
文章最后也要提醒各位读者朋友们,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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