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伤害能否认定工伤及救助
发布日期:2016-12-16 作者:石志忠律师
某女下班后,回家做饭,再到学校接孩子,在一段机非混行的道路上,前面行驶的拖拉机突然停车,发生碰撞,导致小腿骨折,问能申报工伤吗?现在费用要5万,自身家庭经济不宽裕,拖拉机又无保险,能申请道路求助基金吗?
律师解答:对于交通事故致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得看是否发生在上下班必经路线或合理路线。还有就是不能承担交通事故主要以上责任。具体分析本案,下班回家,再到小孩子学校接小孩子,应该说是非合理路线,通常合理的路线是单位至住处,中途到菜场买个菜、顺便看一下父母,也是允许的,当然时间不能过长,不能超出合理范围。而现在事实是从单位回到了住处,再从住处出发到小孩子上学的学校接小孩子,很明显超出上下班合理路线的范围。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人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重要的证据之一是“交通事故认定书”,所以本起事应当由警方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定事故双方责任。结合案情分析,通常来讲,在后行驶的车辆应当与在前行驶的车辆保持合理的安全距离,在本案中尽管前面拖拉机突然停车是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后车未能与前保持一定安全的距离,否则,可能刹住而避免事故,所以后车的责任一般会认定为主要以上责任,但根据具体情况也可能是同等。就是说本案受害人在责任上也有很大风险。综上,本案申请工伤认定应不能成立。
对于第二个问题,是否能够申请道路求助基金。理论上是可以,因为道路求助基金目的就是救助因交通事故而处于困境的受害人员,但也得有一定条件,如家庭困难的证明、医疗机构需要费用的数额的诊断;数额也会有一定限制,一般不会太大,会按一定比例;在办理上也有相应程序规定,通常向交管部门申请。建议直接向交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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