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陈某甲诉曹某乙离婚案
发布日期:2016-11-18 作者:宋昕律师
同时关于故意伤害的案件,律师征求原告的意见,要不要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原告主张追究被告刑事责任。但是办案民警以家务事为由不予立案,经过本律师指导和沟通检察院侦监科、公安局信访办等部门,办案民警最终立案,最后判决被告6个月有期徒刑。
在本律师审查离婚案件时发现,原告与被告结婚用的房子属于按揭贷款的,首付都是从原告父母那里银行卡转账的,就问原告,要不要偿还其父母的借款。但是原告及其姐姐信心不足,认为只有一个银行转账很困难,经过本律师讲解。最后本律师指导原告偿还其父母的该笔64万的借款,最终法院认定借款成立。
总结,一个离婚案件,律师维护了原告的婚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成功剥离出3个案件,这就是律师的水平,也是得益于多年检察官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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