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刑事辩护案例 >> 查看资料

男子伪造房产证售房给他人 骗房款26万获刑5年

发布日期:2015-12-04    作者:政法毛教授律师
 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获悉,乌鲁木齐市一无业男子伪造房产证冒充房东,骗取受害人房款26万元。

  近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合同诈骗案作出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汪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0元,对其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2009年12月23日,被告人汪风冒充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某路某小区X号楼X单元XX室的房屋所有人,与被害人马迪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以31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售予被害人马迪,马迪分6次付给汪风26万元购房款,事后被告人汪风向马迪提供了其伪造的房产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汪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他人现金,共计人民币2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照刑法规定,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汪风归案后自愿认罪,法院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1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