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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你有能力吗

发布日期:2015-08-25    作者:彭功平律师
基本案情:2013年4月5日下午2点,趁公公婆婆出门办事的时间,被告人欧某将其熟睡中的年仅一岁的亲生儿子先后两次用鼠标垫捂死,并用自己的另一只手用手机将这一过程拍摄成视频。随后带着手机视频去了公安局投案自首,民警第一时间赶到被害人家中,将还有着微弱呼吸的幼儿从生死线上救回。原来,被告人欧某的同居男友因为生活所迫,涉嫌盗窃罪在两天前被刑事拘留。欧某认为自己的男友凶多吉少,只有自己也触犯刑事犯罪才能和男友见面,而把孩子留在这个世上将会十分可怜,所以做出了这种傻事。经鉴定,被告人欧某患有待分类的精神障碍,系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审判结果:法院经审判认为,被告人欧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致其未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又系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害人经医治痊愈,其家人对其表示谅解,邻里、群众、社区干部要求对其从轻处罚,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欧某被判处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案件点评:很多人的观念里,只要相爱两个人就能领证结婚。的确,相爱是婚姻的前提,但是相爱不一定要结婚,或者说相爱不一定要急着同居、结婚,因为这已经不再是可以任性的恋爱。当下自由恋爱取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为婚姻结合的主旋律,然而这也导致年轻人在爱情暂时的甜蜜中冲昏了头脑,过早的恋爱、同居、结婚甚至生子。很多年轻的情侣根本没有能力去组建一个小家庭。本案中,被告人16岁退学,17岁认识男友,18岁有了自己的孩子,和男友因为年龄小,还没办理结婚手续,双方均没有固定的收入和工作。也因为法律常识的缺乏,才酿成了这出悲剧。笔者认为年轻人在成家之前需要慎重,需要考虑自己是否具有三方面的能力:一、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养活两个人同时还要预计到可能随之到来的小生命;二、是否有足够的信心处理好两个家庭的结合所产生的种种摩擦和家庭矛盾;三、能够对自己的伴侣在恋爱和婚姻期间的性格、习惯以及转变甚至是如何面对第三者有一个预估和掌控的能力。这样,甜蜜的恋爱才会变成幸福的婚姻。

本文由彭功平律师团队整理编辑,//www.5h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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