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代理孙某与嘉兴某医院新生儿畸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发布日期:2015-02-06 作者:陈英律师
代理郑某与嘉善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郑某在某医院做白内障手术时,因医院消毒措施不过关,导致郑某左眼术后感染而失明。代理该案,委托某鉴定机关进行鉴定,在鉴定时,针对鉴定机构咄咄逼人的问话,及时提醒当事人,强调医院做该手术的资质和外聘医生不规范的行为,最终使鉴定朝有利于我方的方向发展。鉴定结论鉴定,某医院在该事故中存在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从而为当事人赢得合理的赔偿。
代理王某与嘉兴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王某因左腿血管栓塞做人工血管再造手术。手术未取得成功,最终导致左腿高位截瘫。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在鉴定过程中一度也出现对我方不利的情形,作为代理律师及时提醒当事人,鉴定后补充提供医疗过程具体情况说明,将医院在这方面的过错一一列举,使鉴定机构改变看法,最终鉴定该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从而为后期赔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产科诊疗过错致早产儿夭折,律师精准维权获赔45万余元
- 诊疗过错致新生儿夭折,律师精准维权获赔62万余元
- 儿科误诊延误诊疗致患儿伤残,律师助力上诉维权获合理增赔
- 居家护理期间患者病亡,保姆与平台如何担责?
- 医疗过错致患者术中殒命,律师助力维权获赔68万余元
- 手术损伤致膀胱阴道瘘+延误诊治加重损害,患者获赔超34万元
- 手术操作失误致患者三级伤残,精准维权助力患方获赔超百万元
- 非法行医致新生儿殒命,精准维权助患方斩获近70万元赔偿
- 患者因肺炎治疗死亡,医院承担同等责任
- 胆囊切除术过程中损伤胆管,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 腰椎手术致患者瘫痪,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判案例
- 术后感染未有效控制损伤神经致残,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 51岁工人2米坠落6小时后死亡,未尸检,家属起诉医院索赔46万丨医法汇
- 45岁女子医院门前被流浪狗咬伤,医院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丨医法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