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合同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北京一现役军官经商被判合同无效

发布日期:2008-07-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北京一名现役军官因违反《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对外经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日前认定这名现役军官存在过错,判决他与某科技公司签订的商业代理合同无效。  

    记者2日从法院获悉,这名现役军官是一名中校。2005年8月,这名现役军官与北京一家科技公司签订“室内环境监测治理连锁服务中心代理合同”。同日,这名现役军官在向科技公司交纳了权益金56000元后,该公司授权这名现役军官为当地的代理商,从事经营活动。  


    2006年3月,这名现役军官向科技公司提出申请代理业务中止,将其变更为普通加盟商。但科技公司没有同意这名现役军官的申请。2006年6月,这名现役军官委托律师事务所向科技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解除代理合同,后科技公司回函表示对解除合同保留意见。  


    这名现役军官作为此案的原告认为,他作为现役军人,无法从事商业活动,其签订商业合同的行为违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另外科技公司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具有欺诈故意。请求法院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合同无效。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军人作为一个特殊身份的职业群体,《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规定:“军人不得经商,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有偿中介活动。”军人经商,不仅有损军人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而且直接影响军人本职作战训练任务的完成,具有一定危害性。军人经商的行为有损国家国防利益,应当予以禁止。  


    虽然法院判决双方所签订的代理合同无效,但审理法官认为,这名现役军官违反军队有关军人不得经商的禁止性规定,不恪守军人职业道德,与他人签订商业合同,对合同的无效存在过错,科技公司对合同的无效并无过错。 

110网律师热线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4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关闭

110法律微网 110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