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合同纠纷案分析
发布日期:2008-07-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就在合同签订后的第8天,《第一财经日报》便发文披露了这一消息,并提到双方签下价值50万元的“保密协议”,消息来源正是张新维。之后《证券日报》也登出与《第一财经日报》相同内容的文章,消息源同样是张新维。百度为此告上法院,要求判令张新维支付泄密违约金50万元。
庭审中,张新维承认他先后告知媒体百度副总裁与自己谈判,并透露与百度存在保密协议一事,但他并未明确告知媒体自己获得的特别折扣优惠和赔偿数额。
法院认为,张新维的行为已明显违反其与百度约定不向任何媒体披露合同条款的保密协议,给百度造成不利影响,应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令张新维支付百度违约金5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1万余元。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一起无牌豪车交易 引发的盗窃案辩护复盘与法律思考
- 吴丁亚律师成功案例:恒大烂尾楼盘业主退房退首付退贷款
- (股东连带责任争议)
- 300万股权投资打水漂?公司负债累累,我们如何帮当事人全额回款?
- 口头约定利息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 实际施工人诉讼要回质保金后被其他人起诉分割质保金 委托律师积极应诉最终胜诉
- 吴律师代理房企胜诉!(202) 京 115 民初 3691 号案 原告诉求被全部驳回
- 将实名认证的网店出借给他人用于直播运营的出借人与实际运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环京烂尾楼维权大捷!吴丁亚律师成功解除购房合同,全额退款停贷落地
- 让与担保合同纠纷——预备之诉经典案例
- 房屋租期未届满即搬离并通知出租人,房租费用咋算?
- 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想辞职却被“卡壳”?法院判了
- 购买游戏账户及转让行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 精准调解破僵局,大额借款纠纷高效化解
- 【大连合伙合同纠纷律师】精准代理助力追回大额垫付货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