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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四毒贩接力贩毒接受重刑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记者从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广西4名30多岁的农民为小利贩卖毒品海洛因340克,于日前被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重刑。

    2006年2月初,百色市田阳县农民覃文智为了1万元“好处费”,在广州受一名自称北京籍的李姓男子委托,收下9万元毒资帮其联系购买、接送毒品海洛因。覃文智随后来到百色市靖西县找同乡罗少献,经他介绍又认识了赵强和许加宁。


    2006年2月26日,许加宁从中越边境以7.8万元价格购买了毒品海洛因后交给了赵强。赵强前往罗少献通知的地点将毒品又交给了覃文智。覃文智随后乘车前往广州。不料,汽车在途经德保县时被百色市公安局缉毒民警拦截,340克毒品海洛因被当场查获。


    禁毒民警根据覃文智提供的线索,又将罗少献、赵强、许加宁抓获。经审讯,他们供认了贩毒事实。百色中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覃文智、许加宁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赵强无期徒刑,罗少献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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