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劳动合同 没办工伤保险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3-08-13 作者:蒋艳超律师
同时,该条例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结合你所反映的情况,你的情形符合工伤标准,你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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