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监督检查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2、作出审核批准决定的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依据管理权限撤消已发出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由此造成申报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1)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审核批准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严重违反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
(2)超越法定职权审核批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
(3)违反法定程序审核批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
(4)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由不具备资格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或申报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3、作出审核批准决定的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发现申报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的,可以依据职权撤消已发出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申报人由此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4、公安消防机构应适时组织负责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消防监督人员对在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样性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消防设计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施工是否与批准的消防设计相符;
(2)消防设施承包企业的资质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选用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消防设施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
(5)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是否建立相应的自检制度,各项施工记录是否真实、有效;
(6)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公安消防机构对在建工程进行施工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西藏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办事指南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西藏分中心办事指南
- 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与食品检验监督处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企业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监督检测及定期检验许可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12365质量举报投诉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办事指南
- 棉花收购加工单位质量保证能力资格认定 (江西)
- 国储棉出入库强制性公证检验 (*) (江西)
-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许可 (江西)
- 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 (江西)
热门文章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南京)
-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南京)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4台件以下包括4台件)(上海)
- 建筑装饰、建筑幕墙、金属门窗施工企业资质申请(南京)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北京)
- 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备案(南京)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上海)
- 施工合同备案(南京)
-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南京)
-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办理(南京)
-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南京)
-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北京)
- 西藏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办事指南
- 申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告知单 (南京)
- 计量纠纷调解与计量仲裁检定办事指南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