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股权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王某诉林某股权转让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3-06-08    作者:黄楼燕律师
20128月,黄楼燕律师接受本案原告王**的委托,就原告诉被告林**股权转让纠纷案起诉至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本案由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10月公开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本律师作为原告的特别授权代理人以及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如下:
1、  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2、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股权转让金**元。
基本案情: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12****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被告将其在**公司所占20%股权中的7.27%转让给原告,股权转让款为**元整。合同签订后双方进行了股权转让款的现金交付,被告出具了现金收条。当时被告出具了**公司在2010**月成立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承诺第二天向原告补充出具其公司同意其向原告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等一系列材料,材料齐全后协助原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但是,此后原告一直联系被告商谈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被告均避而不谈,一拖再拖,直至拒不接听原告电话。至此,原告开始怀疑被告的诚意,向**公司了解情况,才发现被告已在2012****日与公司签订《自愿退股协议书》,公司不知道原、被告之间有股权转让关系,即使知道也不会同意被告把股权转让给原告。据此,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起诉,望判如所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4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