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子纱布腹中留四年 孕妇起诉获赔十万
发布日期:2013-05-27 作者:高攀律师
2008年10月,杜女士临产时,到嵩县某卫生院做剖腹产手术,术后,杜女士经常感觉腹部疼痛,当时因婴儿尚小,加上手术不久,杜女士也没太在意。但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杜某的腹部疼痛却不见减轻。2012年10月,杜女士经郑州某医院检查发现:腹中遗留四年前的手术纱布一块,经再次手术,纱布才被取出,但因为异物感染、输卵管粘连,切除了输卵管。
2013年2月,杜女士将该卫生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过法院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被告卫生院当庭赔偿原告杜女士10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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