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变更步骤
发布日期:2013-04-30 作者:蒋艳超律师
公司变更的基本要求: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关于股东变更登记要经过哪些步骤,详情请见下文: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
(2)公司原股东会关于变更股东、修改的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变更后的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4)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
(5)新增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者自然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公司新股东会决议(选举董事会,成员,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变更后的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公司股东或发起人改变姓名或企业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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