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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劳动工伤律师】:《焊工久蹲伤韧带为谁打工找谁赔?》

发布日期:2012-12-21    作者:罗钰林律师
本报讯(记者汪文汉 实习生江俊杰)吴天新是一名电焊工,近几年来一直在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作业。然而,一场工伤事故,却让他不知道谁该对他的工伤负责。 去年11月25日中午,吴天新在工作时突然听到膝关节“咔嚓”响了一声,后来才知道是因蹲下焊接时间过长,导致了膝盖韧带撕裂。伤愈后,吴天新向青山区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却被告知与武船公司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满是疑惑的吴天新,今年8月3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依法确认与武船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9月13日,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本案,武船公司当庭提交了与武汉创创工贸有限公司之间的发包协议,以及其他证明吴天新系创创工贸员工的证据,证实了吴天新虽然在武船工作,但其真正的用人单位是武汉创创工贸有限公司。
10月10日,吴天新拿着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材料,向江夏区劳动局申请认定与武汉创创工贸有限公司之间的工伤。12月7日,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确认吴天新的受伤属于工伤,工伤赔偿应由实际用人单位武汉创创工贸有限公司承担。
[律师说法]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罗钰林介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武船公司早已将相关工作发包给创创公司,由创创公司将吴天新雇佣,且由创创公司发工资,所以吴天新跟创创公司之间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责任应当由创创公司来承担。(文中当事人是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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