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安全防护设施合格证 (南京)
收费依据: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2)90号《关于公布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核准,每证150元(含副本)。
办理总时限:7个工作日内完成。
合格证办理流程
一、受理
条件:
1、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批准同意在宁开设营业网点的各金融、证券、保险营业场所、机构。
2、按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防护有关规定设计,图纸经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核,领取合格证审批表,单位开始施工。
标准:
申办提交的材料须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南京市公安局经保处三科受理人员。
岗位责任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并告知合格证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等。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即时将需要补齐、设计需修改的全部内容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告知申办人。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审核
标准
1、 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 营业场所、机构已按要求施工完毕,自查合格;
3、 须提前约定现场验收时间,一般为三天;
本岗位责任人:南京市公安局经保处三科受理人员。
岗位责任及权限:按照约定时间现场检查验收。对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填写审核意见,报领导审定。对不符合标准的,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约定检查验收时间。
时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审定
标准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营业场所、机构已按要求施工完毕,自查合格;
3、南京市公安局经保处三科受理人员提出审核意见。
本岗位责任人:南京市公安局经保处主管处长
岗位责任及权限:按照标准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在审批表上填写审定意见,退受理人员。不同意审核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审批表上,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告知
本岗位责任人:南京市公安局经保处三科受理人员。
工作标准:
1、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2、 制发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 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岗位责任及权限:
制发合格证,收取每证150元的工本费。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监督措施
建立投诉制度,经保处协理室电话:84420203
六、办理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市、区(县)公安机关内保部门;电话:84420213、84420223。
- 西藏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办事指南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西藏分中心办事指南
- 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与食品检验监督处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企业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监督检测及定期检验许可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12365质量举报投诉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办事指南
- 棉花收购加工单位质量保证能力资格认定 (江西)
- 国储棉出入库强制性公证检验 (*) (江西)
-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许可 (江西)
- 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 (江西)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南京)
-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南京)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4台件以下包括4台件)(上海)
- 建筑装饰、建筑幕墙、金属门窗施工企业资质申请(南京)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北京)
- 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备案(南京)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上海)
- 施工合同备案(南京)
-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南京)
-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办理(南京)
-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南京)
-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北京)
- 西藏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办事指南
- 申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告知单 (南京)
- 计量纠纷调解与计量仲裁检定办事指南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