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抵押登记(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1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
机动车抵押登记、机动车注销抵押登记 |
法律依据 |
《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规定的,即可申请 |
条 件 |
一、 申请抵押登记,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 二、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应当登记下列内容: (一)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号码; (三)抵押登记的日期。 三、 申请注销抵押的,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抵押内容和注销抵押的日期。 四、 机动车抵押登记日期、注销抵押日期可以供公众查询。 |
申请材料 |
一、机动车抵押登记 1、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抵押合同副本原件; 3、抵押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单位车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和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抵押权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和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注销抵押登记 1、填写《机动车业务流程记录单》; 2、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抵押人、抵押权人、经办单位、经办人分别签字、盖章); 3、抵押人身份证和暂住证的复印件(属单位车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抵押权人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和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机动车登记证书》。 |
1、填写《机动车业务流程记录单》; 2、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抵押人、抵押权人、经办单位、经办人分别签字、盖章); |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程 序 |
1、填写表格; 2、提交所需资料,领取受理回执; 3、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
时 限 |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抵押内容和注销抵押的日期。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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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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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 100元/辆次 |
年审或年检 |
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xls
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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