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游领队证申领程序(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旅行市场管理处 |
办理地址: | 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1021室 邮 编:200003 |
申办对象资格: |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三)可切实负起领队责任的旅行社人员; (四)掌握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情况。 |
申办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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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领队证由组团社向市旅游委申领,并提交下列材料:申请领队证人员登记表;组团社出具的胜任领队工作的证明;申请领队证人员业务培训证明;该社正式员工的劳动合同、旅行社为申请者交纳“四金”证明。 |
办理依据: |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十条;《上海市旅行社管理办法》三十二条。《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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