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拯救工作的管理(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1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
交通拯救 |
法律依据 |
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
数量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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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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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车辆在路面发生故障,应拨打110报警 |
申请受理机关 |
公安交通警察局 |
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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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序 |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该立即防止警告标志,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市政道路发生故障可以拨打110寻求援助 |
时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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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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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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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 |
年审或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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