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频率申请(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 |
办理地址: | 淮海中路1329号21-23层 |
申办对象资格: | 申请频率符合《无线电频率划分表》的规定 |
申办手续: |
1、频率申请书 |
办理程序: |
1、申办单位向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提交频率申请书,说明申请需求和目的; |
办理依据: | 1、无线电频率划分表 2、 关于使用5.8GHz频段频率事宜的通知(信部无〔2002〕277号) 3、关于加强第三代移动通信频率管理的通知(信部无〔2001〕848号) 4、关于400MHz频段公众对讲机业务频率规划的通知(信部无〔2001〕793号) 5、关于短距离微功率无线电设备使用2400MHz频段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无〔2001〕653号) 6、关于发布26GHz频段FDD方式本地多点分配业务(LMDS)频率规划(试行)的通知(信部无〔2001〕652号) 7、关于清理1885 - 2025 MHz及2110 - 2200 MHz频段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无〔2001〕522号) 8、关于无线接入系统使用1880-1900/1960-1980MHz频段有关问题的通知(信无〔1999〕93号) 9、关于调整1-30GHz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容量系列及射频波道配置的通知(信部无〔2000〕705号) 10、关于TDMA/CDMA无线接入系统使用1900-1920MHz频段管理规定的通知(信无〔1999〕93号) 11、关于数字无绳电话机使用1915-1920MHz 频段有关问题的通知(信无 [2000]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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