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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办理地址: 复兴中路593号一楼,邮编:20002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上午: 8:30--11:30 下午:13:30--16:30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申办手续:

 

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2、总窗口受理
  3、市民防办内部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4、申请人至总窗口领取审查意见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2、《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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