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驾驶证(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 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大柏树考试场 |
办理地址: | 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101号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六8:30-16:00(周五8:30-11:30) |
办理时限: | 手续齐全的当天受理,7天后发证。 |
申办对象资格: | 持证人驾驶证遗失、失窃和损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书面申报原因并登报声明并履行补发驾驶证手续 |
申办手续: | a、携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身份证明和数码摄像照片; b、填写申请补发驾驶证登记表; c、办理遗失登报手续; d、本人到驾驶证办理窗口登记、审核; e、手续齐全的7天后领取驾驶证。 |
办理程序: | 补发驾驶证由车辆管理所大柏树考试场受理。补发驾驶证受理后,由窗口先进行电脑查询,办理登记手续;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受理,7天后发证;如手续不全,开具告知单,保证两次办结;申请补发驾驶证登记表信息输入电脑,并将材料移送档案科,登记。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驾驶证20元 (补发加一倍) 沪价费(1994)第264号。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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