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植物和产品调入北京市的检疫(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 0044C048-02 |
事项名称: | 森林植物和产品调入北京市的检疫 |
服务对象: | 个人及法人 |
办理依据: |
1、《植物检疫条例》第7条、第8条、第10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第18条、第19条; 3、《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第3项; 4、《国家林业局2004年第4号公告》——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5、《关于调整北京市补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名单的通知》京林发办 [2005]3号; 6、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林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1992]价费字196号); 7、《国内森林植物检疫收费办法》; 8、《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7、8、9、10、11条。 |
收费标准: | 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林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国内森林植物检疫收费办法》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林业保护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北三环中路19号双全大厦7层政务服务厅 |
乘车路线: | 302、367、387、104、725、300、801、特8、825、702、735中国科技馆下车 |
联系电话: | 62052244-3631 |
监督电话: | 62051268、62059693 |
相关网址: | www.bjyl.gov.cn |
备注: |
森林植物和产品调入北京市的检疫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专职森检员根据疫情资料开出《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交申请人;专职森检员及时对调运进京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抽查复检。复检发现带有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对象)或危险性病虫的要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在专职检疫员的监督下进行检疫处理
二、申请 (一) 提交材料 申请人填写《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申请表 (二)注意事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二)注意事项: 五、便民提示 |
办事依据
|
||||
相关表格下载 |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西藏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办事指南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西藏分中心办事指南
- 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与食品检验监督处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企业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监督检测及定期检验许可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12365质量举报投诉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事指南
- 西藏自治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办事指南
- 棉花收购加工单位质量保证能力资格认定 (江西)
- 国储棉出入库强制性公证检验 (*) (江西)
-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许可 (江西)
- 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 (江西)
热门文章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南京)
-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南京)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4台件以下包括4台件)(上海)
- 建筑装饰、建筑幕墙、金属门窗施工企业资质申请(南京)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北京)
- 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备案(南京)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上海)
- 施工合同备案(南京)
-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南京)
-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办理(南京)
-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南京)
-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北京)
- 西藏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办事指南
- 申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告知单 (南京)
- 计量纠纷调解与计量仲裁检定办事指南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