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废物登记(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名称 |
放射性废物登记 |
办事指南 |
办理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辐射安全管理处 办理地址、电话: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8842418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产生放射性废物单位登记卡片(一份)。 2.辐射安全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申请表所填内容符合其所提交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内容。 时限:9个工作日。 三、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9个工作日。 四、告知 工作标准: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1.审批材料完整、正确、有效。 2.存档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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