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旅游团(者)团体签证通知函电申办(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
0039B006 |
事项名称: |
外国旅游团(者)团体签证通知函电申办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办理依据: |
国家旅游局、外交部《关于国外旅行团组签证通知问题的规定》 |
收费标准: |
1、10人以上入境签证每人每次核收人民币5元;2、2-9人入境签证每人每次核收人民币10元;3、1人入境签证每人每次核收人民币20元.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旅游局行政受理大厅 |
办公地址: |
建国门外大街28号北京旅游大厦1004室 |
乘车路线: |
地铁1号线在建国门站下,特1、52、802路在日坛路站下 |
联系电话: |
85157158 |
监督电话: |
65158225 |
相关网址: |
//www.bjta.gov.cn |
备注: |
|
办理程序
外国旅游团(者)团体签证通知函电申办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北京地区国际旅行社,办理团体签证通知函电注册备案人员。
二、申请 (一)材料提交 1、加盖申办旅行社公章的《旅行社办理旅行社团体入境签证通知申请表》一份。 2、《访问团人员名单》一式二份。 (二)注意事项: 1、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真实、有效。初步审核合格的进入办理程序,不符合条件退回申办人,并一次告知应改正和补齐的材料或内容。 2、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3、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填表《旅行社办理旅行社团体入境签证通知申请表》、《访问团人员名单》,然后当场盖章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10人以上入境签证每人每次核收人民币5元、2-9人入境签证每人每次核收人民币10元、1人入境签证每人每次核收人民币20元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旅游局办事大厅3号受理台 2、办公地址:建国门外大街28号北京旅游大厦1004室 3、乘车路线:地铁1号线在建国门站下,特1、52、802路在日坛路站下 4、咨询电话:85157158 5、监督电话:65158225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ta.gov.cn/index.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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