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经营驾驶员资格认可(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
0016C028 |
事项名称: |
道路客运经营驾驶员资格认可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各区(县)交通局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大厦A座15层 |
乘车路线: |
38,53,381,40、741、6、109、19,715 ,741,50广安门站下 |
联系电话: |
83979648 |
监督电话: |
88011064 |
相关网址: |
www.bjysj.gov.cn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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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道路客运经营驾驶员资格认可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与驾驶车型相应; 2、年龄需满18周岁,不超过50周岁; 3、驾驶员安全驾驶3年以上,未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4、经运输管理机构指定的考核机构对有关客运法规、机动车维修、安全等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4、《营运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同意办理的,通知申办人领取证件; 2、对不同意办理的,制发《不予批准决定书》并通知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各区(县)交通局 2、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5层 3、乘车路线:38,53,381,40、741、6、109、19,715 ,741,50广安门站下 4、联系电话:83979648 5、监督电话:88011064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 7、网址:www.bjysj.gov.cn |
相关表格下载
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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