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资格认可(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
0016C026 |
事项名称: |
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资格认可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大厦A座15层 |
乘车路线: |
38,53,381,40、741、6、109、19,715 ,741,50广安门站下 |
联系电话: |
83979648 |
监督电话: |
88011064 |
相关网址: |
www.bjysj.gov.cn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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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资格认可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资格认可办理条件: 1、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与驾驶车型相应; 2、年龄需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 3、经运输管理机构指定的考核机构对有关货运法规、机动车维修、货物装载保管、安全等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4、具有2年以上普通货物运输安全驾驶的经历,并持有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两年以上。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资格认可办理条件: 1、年龄不超过60岁; 2、经运输管理机构指定的北京交通学校对有关货运法规、机动车维修、货物装载保管、安全等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资格认可需提交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普通货物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5、《营运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资格认可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3、《北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申请登记表》。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交通运输管理事项受理通知书》《交通运输管理事项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交通运输管理事项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2、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大厦A座15层 3、乘车路线:38,53,381,40、741、6、109、19,715 ,741,50广安门站下 4、联系电话:83979648 5、监督电话:88011064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 7、网址:www.bjysj.gov.cn |
相关表格下载
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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