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检验(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 事项编号: |
0016C024 |
| 事项名称: |
船舶检验 |
| 服务对象: |
个人或法人 |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地方海事局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大厦A座15层 |
| 乘车路线: |
38、53、381、40、741、6、109、19、715、741、50广安门站下 |
| 联系电话: |
83979648 |
| 监督电话: |
88011064 |
| 相关网址: |
www.bjysj.gov.cn |
| 备注: |
|
办理程序
| 船舶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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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经检验符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船舶检验申请书; 2、全套图纸资料(初次检验船舶、建造检验船舶、转港船舶); 3、全套施工图纸(建造检验船舶); 4、船检证书(营运船舶); 5、转港证明、船检证书(正副本)、质量证明书、船用产品合格证、船检报告和记录等资料(转港船舶)。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同意办理的,通知申办人领取证件 2、对不同意办理的,制发《不予批准决定书》并通知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5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地方海事局 2、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大厦A座15层 3、乘车路线:38,53,381,40、741、6、109、19,715 ,741,50广安门站下 4、联系电话:83979648 5、监督电话:88011064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 7、网址:www.bjysj.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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