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受伤求偿遭推诿 两承包商依法要担责
发布日期:2012-04-03 作者:徐涛律师
法院经审理认为装修竹架搭建工程系李新才所承揽,原告毕伟在李新才组织施工的工地劳动,使用李新才提供的劳动工具,接受李新才监管,双方成立雇佣律关系。被告李新才无资质承揽搭建工程,无安全施工条件,未对雇员进行足够的安全教育,依法应对原告毕伟受伤承担雇主赔偿责任。被告骆小水应当知道李新才没有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却将工程发包给李新才酿成事故,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原告毕伟在作业时未按常规穿鞋和配戴安全帽,作出时疏忽大意,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依法可以减轻被告的责任。遂川县人民法院依照有有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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