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怎样才能合法取回公司投资?
发布日期:2012-03-09 作者:法律顾问律师
最近办了一个公司股权转让的事情,在办事过程中,发现有很多公司老板(或股东)对于公司的撤资和抽逃资金问题,认识不清,法律意识不强!有时,甚至游离在刑事犯罪的边缘!
有些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后,不想继续合作开公司了,想取回自己投入的资本金。应该怎样才能取回呢?有些人通过撤资或抽资的方法,这些方法要么违法,要么达不到取回资本金的目的。因为,股东在出资之后,其出资的资本金就成为了公司资产,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是不可以撤回和抽逃的。但通过股权转让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是可以取回(或称找回)的。打个形象的比喻,就是我出资10万元和别人成立了一个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是50万元,现在我不想干这个公司了,这10万元怎样才能要回来?你可以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别人,获得股份转让金;也可以将公司的注册资本降低10万元,这10万元你就可以取回了。当然,股权转让或减少注册资本都应当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撤资或抽逃资金的行为轻则追究民事和行政责任,股东应当在抽逃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并可被工商部门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并补齐出资。更严重的是,抽逃资金数额巨大,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判处5年以下由其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在此,提醒公司老板们,应该通过合法的渠道要回(找回)出资,无需冒刑罚风险撤资或抽逃资金,还请在撤资或抽逃时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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