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证核发(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
0028C017 |
事项名称: |
取水许可证核发 |
服务对象: |
个人及法人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务院1994年第119号令) 3、《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程序规定》(第4号令)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不包括受理、告知期限在内)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水务局行政受理大厅 |
办公地址: |
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 |
乘车路线: |
32,414玉渊潭南门下;21,特5,特6,802,827军事博物馆下 |
联系电话: |
010-68556714或6715、6716 |
监督电话: |
68556705、68556955 |
相关网址: |
www.bjwater.gov.cn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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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取水许可证核发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部门我们予以办理: 法人或一般社会组织或个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人的取水许可申请书; 2、取水许可申请所依据的文件; 3、受理单位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专家审查意见; 4、取水许可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申请人会同北京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处人员进行实地勘查 工作时限:15个工作日。(如遇到特殊情况,经局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对审定通过的意见,制作《北京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等有关法律文书(证件),通知申办人领取有关法律文书,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示办理结果。 对不予批准的,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受理、告知的时限)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水务局行政受理大厅 2、办公地址: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 3、乘车路线:32,414玉渊潭南门下;21,特5,特6,802,827军事博物馆下 4、联系电话:010-68556714或6715、6716 5、监督电话:68556705、68556955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water.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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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下载
北京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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