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辉诉王小雷股权转让纠纷案
李勇辉诉王小雷股权转让纠纷案
2007年01月26日
[案情简介]:李勇辉与王小雷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李勇辉于 [法院判决]:经法院审理查明,汛雷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20万元,李勇辉注册时出资12万元,占汛雷公司60%的股权,张雪娜出资8万元,占汛雷公司40%的股权。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公司股权价值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而发生变化,与公司注册资本不是等价关系,在王小雷转让股权过程中,虽然没有对汛雷公司的股权进行价值评估,但根据合同自治原则,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可以自行协商约定股权转让价格,李勇辉与王小雷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将王小雷在汛雷公司的股权划分为100%,将30%转让给李勇辉,转让后王小雷仍占70%的股份。李勇辉无证据证明其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内容显失公平或受欺诈而签订,其要求撤销与王小雷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故驳回李勇辉的诉讼请求,根据王小雷的反诉请求,判决李勇辉给付王小雷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2万元。 [律师评析]:李勇辉以对股权转让合同存在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请求,法院没有给予认定,而相反的是,李勇辉未按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向王小雷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是不争的事实,故法院判令支持王小雷的反诉请求,判令李勇辉向王小雷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万元是符合事实的判决,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 2、王小雷的股权转让行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程序。汛雷公司系王小雷与张雪娜于2000年11月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万元,其中王小雷出资12万元,占60%的股权,张雪娜出资8万元,占40%的股权。 3、
1、王小雷的股转让行为,在转让之前已经通知了汛雷公司的股东张雪娜女士。根据汛雷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通知公司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同意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公司股权。王小雷将部分股权转让给李勇辉的行为已经通知公司另一股东张雪娜,并且股东大会已经通过股权转决议,故股权转让合同为有效的法律行为。其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民法通则》第59条对民事行为有重大误解的法律规定,所以法院没有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4、在诉讼中李勇辉称:其在
综合上述案情分析,李勇辉与王小雷设立股份转让法律关系的内容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性规定,并且符合汛雷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当事人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李勇辉以其对股份转让合同持有比例存在重大误解,提出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理由不能成立,法院驳回李勇辉诉讼请求是符合案件事实的判决。所以律师提示在进行股权转让过程中,一定要仔细了解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应当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最好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然后再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以保证股权转让合同的真实合法。
- 爸爸是失信人会影响孩子什么
- 2023帮信罪最新立案刑事追诉标准
- 创业团队经营实战辅导(非诉)
- 创业团队持股比例之争(非诉)
- 一人公司负债期间发生股权转让,新老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分红决议作出后转让股权的原股东是否仍享有利润分配请求权
- 最高院:分红决议作出后转让股权的原股东是否仍享有利润分配请求权?
- 案例分享||破解执行僵局,成功追加自然人股东为被执行人
- 案例分享||破解执行僵局,成功追加自然人股东为被执行人
- 股权转让有效:从上海滚石3号基金300万股权确权成功谈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合同效力
- 股权转让纠纷案例:如何辨别原始股骗局?买1000万原始股未上市后起诉解除合同
- 挂名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如何处理
- 山东三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孙学萍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 强制执行股权的现实难点与探索
- 自然人股权转让涉税问题指南
- 我也是买期权被骗光了,有一样的期权被骗经过吗?
- 最高院公报判例:十一则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裁判规则
- 公司股东以0元转让股权存在的法律风险分析
- 一起经典的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
- 股权转让纠纷起诉状
- 有限公司股东如何更换法定代表人
- XXX公司股权转让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书
- 啥也没干,代持股东被判背负公司债务
- 由一则案例谈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效力适用规则
- 未实际出资的股东是否具有股东资格?
- 股权转让协议能撤销或解除吗
- 股东恶意转让股权行为无效的认定
- 企业股权相关法律实务
-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股东会决议等
- 聂梅英诉天津信息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津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银翔经济发展中心、天津市朗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决议侵害股东权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