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开会途中出车祸死亡 村委会被判赔偿
发布日期:2011-10-07 作者:杜杰锋律师
去年11月19日上午,张山营镇某村党支部书记于某到镇里开会。会后,他喝酒后超速驾车返回村里,途中撞上路边大树身亡。事发后,张山营镇政府给于家2.5万丧葬费,村委会给了4万元修车费。今年5月,于家认为村委会和镇政府赔偿太少,便起诉到法院索赔26万元。张山营镇政府和村委会表示,这起车祸已被交管部门认定是于某负全责,所以不同意再赔。
法院审理认为,于某尽管存在重大过失,但他外出的目的是以村支书名义开会,村委会对此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庭最终判决村委会赔偿于家4.6万余元,镇政府对于某死亡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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