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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私拆承重墙扩大面积,经营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犯罪被判刑

发布日期:2023-05-25    作者:张晓彬律师

(以案释法)
私拆承重墙扩大面积,经营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犯罪被判刑

案情简介:
2012年9月,杨某租赁某市一家冷冻厂厂房,用于经营洗浴会馆,并在该建筑二楼私自搭建起彩钢房。2015年5月份期间,被告人杨某某对其经营的洗浴会所房屋私自进行拆改,为扩大经营规模拆除了房屋一楼两休息厅连接处承重墙体。2015年6月16日23时50分许,洗浴会馆一楼休息厅房屋顶坍塌,致一楼休息厅被害人吴某、万某、艾某、陈某、李某甲、李某乙等6人死亡,并致被害人王某、靳某、武某、吴某、赵某、孙某等6人受伤。经天津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中心鉴定,洗浴会馆休息厅一、二连接处墙体拆除及违章搭建彩钢房是导致楼板坍塌的主要原因。
评析: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近年来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行为,不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国家和群众财产的重大损失,严重地阻碍了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和发展,直接危害到社会的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经营人杨某某违反了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某在组织施工前,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地方政府的《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组织专门机构进行勘察、设计,没有办理拆改手续,私自组织工人进行建筑施工活动,最终导致涉案房屋楼板坍塌,并造成了多人伤亡的危害后果。
结束语:
想要扩大室内空间、打造通透格局……不少人动了拆改承重墙的歪心思。私自对房屋承重墙进行拆改,眼前可以使布局更合理,却忽视了房屋的力学结构,最终会导致墙体开裂甚至整楼倒塌。
私自拆改承重墙,看似简单,实则得不偿失、危害后果严重,行为人终究会被追究责任。房屋改建过程中,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规定执行,不要为了一己私利触碰法律红线。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5)青刑初字第070X号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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