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六休一的劳动者,还可以主张周六加班的加班费吗?
发布日期:2023-05-12 作者:刘凤银律师
案例:员工与公司签订空白内容的劳动合同,约定每天工作8小时,不考勤,双方约定工资8000元每月。员工申请仲裁称双方口头约定做六休一,实际也是做六休一。因此主张周六加班的加班费。
分析:劳动合同法对最低工资标准做出了强制性规定,只要双方约定的标准工时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都是按双方意愿。因双方约定的8000元工资未明确是做五休二的标准工时工资,而且劳动者也自称双方约定系做六休二,8000元中已包含周六加班工资也未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
裁决:仲裁委员会认为劳动者的月工资保准包含周六二倍工资,劳动者再主张周六加班工资差额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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