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经济法 >> 查看资料

法院不允许调查取证申请,可以复议吗

发布日期:2022-09-05    作者:张颖律师
法院对当事人调查取证申请不予准许时,当事人是否可以申请复议问:法院不予准许当事人调查取证申请时,当事人是否可以申请复议?答:2008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已修改)第十九条第二款曾规定对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法院不予准许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然而,2020年实施的新修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删去了上述规定。理由在于,对于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是否准许,属于人民法院依照职权审查的范畴,人民法院对此应当有决定权利;对于可以申请复议的事项,应当由《民事诉讼法》作出专门规定。由于《民事诉讼法》对该事项并未作出规定,对当事人调查取证申请是否予以准许,与其他可申请复议事项也有本质不同,因此,现行法下法院不予准许当事人调查取证申请时,当事人不可申请复议。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