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的现实-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的思考
发布日期:2022-07-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未成年人 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一款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样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成年人与未成人的分界线。早在2000年春节夕,江泽民总书记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也指出要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经常地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法制观念。”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正值美丽的花季,却不幸在犯罪的诱惑下过早地凋谢。未成年人犯罪也日趋严重。据有关部门统计,从1998至2001上半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与前几年比呈上升趋势,且犯罪类型达20多种,犯罪特点向团体化、低龄化、成人化、残忍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一、现阶段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未成人犯罪数量增加较快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各方面的转型期,改革过程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显现出来,致使社会治安问题仍十分严峻,加上未成年人本身抵御外界不良影响的能力较差,致使未成年人犯罪量由过去的20%-30%增加到现今天的70%左右,其中在校学生占了17%,女性犯罪的绝对数和所占比重比以往也增加(女性犯罪主要是杀人、伤害、盗窃、诈骗和拐卖妇女五类案件)。
2.犯罪年龄低龄化
据统计,目前未成年犯的平均犯罪年龄为14-15岁,比80年代提前了0.84岁,有不少11到12岁的孩子就有劣迹,14岁便走了犯罪道路。例如:阳新实验中学辍学学生石步出自小学即品行不端,于实中辍学后强奸本校两名女生案件。另据报道,北方某市在破获一起抢劫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6岁最小的12岁。其中一名14岁的少年绑架一6岁男孩后向男孩父母索要巨款。他被抓获后,警方问他为何要绑架一儿童?他说,我是模仿录像中黑社会“英雄”。未成年人处于成长发育阶段,分辨能力差,而模仿能力强,而我们有的传媒和非法出版物所描述的暴力、凶杀、色情无形中起到了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作用,我们应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消除暴力文化和不良风气的影响,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大问题。①
3.犯罪手段成人化、智能化,且预谋性案件增多
劫持人质、非法拘禁和盗枪、抢枪杀人、持枪抢劫等严重暴力性犯罪不断出现。与以往未成年人犯罪突发性,偶发性相比,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大都有预谋,作案经过精心策划,有充分准备;作案手段上日趋成人化、作案后及时毁灭罪证,破坏现场,扰乱警方视线②。并时而伪造证件、信用卡,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犯罪。
4.团伙化特征明显
据统计调查,团伙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例如,四川泸县2002年1至10月份中,发生的147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团伙案件占71.1件,比去年增长了20%③。又据报道,有一省级少管所中,一年所收押的团伙型未成年犯占收押总数的60.6%,有的团伙则从过去的三、五人发展到七、八人甚至十几人,团伙内部有“老大”,有自己的纪律,活动地点和活动习惯,作案时有明确的分工。
5.以侵财、侵害人身为目的的恶性案件越来越多,作案手段日趋残忍,且学生所占比例较大;
2002年1至10月,四川泸县发生的147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其中抢劫案39起,盗窃案78起,杀人案2件,故意伤害6件,猥亵儿童3件,共128件;占整个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87%。在抓获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案成员中,在校生65人,占44.2%。④另据案例:黄石实中的三名中学生为了100元钱,堵、勒死另一名中学生,并脱光其衣服,隐藏尸体,在作案过程中尽量不留痕迹,企图逃避打击。
二、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初探
(一)家庭原因
有的家庭一味追求金钱,长年忙于生产挣钱,而忘记了孩子,使孩子养成了“自由”散慢的习惯,染上了坏习性,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有的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在孩子犯了错误后,不是讲道理和说服教育,而只是一味责怪、打骂或体罚,使孩子长期受到压抑而产生变态心理,最终导致犯罪的发生;另一些家庭本身其成员有不正之风,孩子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耳濡目染,不知不觉中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学校不良因素
1.学校受到社会不良风气侵蚀,且部分学生素质太差。学校本是一方净土,但由于社会不良因素的渗透,使有些学校良好学风遭到破坏;另外部分学生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一味招收高费生,不管学生素质是否合格,这种做法,往往对学校环境造成了很大的破坏;
2.有的学校一味追求升学率,重智轻德,放松了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和纪律法制教育,致使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目无法纪;
3.校园周边环境不良因素的影响。由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不彻底,网吧、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分散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容易使未成年人受到暴力、色情等精神垃圾的腐蚀。
4.部分老师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处理问题感情用事,或者姑息迁就,以罚代教,使学生产生逆反甚至报复心理,以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
近年来,社会上赌博、卖淫、行贿受贿、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和丑恶现象泛滥成灾,对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起着不可估量的毒化作用,诱发了未成年人犯罪。
(四)未成年人自身存在的问题
未成年人许多正处于“心理上的断乳期”,又称为“情感上的急风暴雨”时期。在这个阶段,他们独立意识大为增强,力图摆脱对父母的依赖,对社会、对人生、对自己的未来生活的设计,都自有主张。这一时期它们对困难和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遇到失败,容易灰心丧气,甚至自暴自弄,破罐破摔,走上报复社会,与社会对抗的违法犯罪道路⑤。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和方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和方法,是其基本原则在具体实践中的应用,根据《预防未成人犯罪法》第2条,第3条,第5条之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教育保护原则,及时防治原则,综合治理原则,科学性原则四项基本原则⑥。
(一)努力营造适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大环境
1.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各级政府各部门、全社会都要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关注他们所处的社会大环境的状况,分析环境中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趋利避害,加强教育。特别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2.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司法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易于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侵财,伤害类犯罪严密控制和打击,遏制其诱发力,特别注意打击处理那些教唆、怂恿、挟迫未成人违法犯罪的犯罪分子。
3.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教育行政部门、综治单位、派出所等要认真贯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切实可行的符合地方实际的配套措施,完善责任制度,形成有效地防范网络。
4.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学校和有关部门配合,积极行动,净化校园环境,清除学校周边存在的网吧、旱冰场、游戏室、台球室等娱乐场所,还学校一片安宁。
(二)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学校”,良好地家庭环境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要提高广大家庭的觉悟和水平,学校可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方式为家庭提供学习机会,让家庭懂得孩子不仅要管,而且更需要的是关心、爱护、启发、引导,让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学校、教师、家长、学生间的交流,便于采取有效方法加强对孩子的管理。
(三)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法制意识
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不知法,不守法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是要通过各类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二是各类学校应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开设专门的法律知识课程或组织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积极探索、避免走形式;三是对差等生做到公平对待,不歧视他们,对他们进行说服教育。
相信只要全社会通力合作,积极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道德法制教育,主动关心未成年人,特别是有不良倾向的未成年人,最大程度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社会的关心和家庭的温暖,可以唤回浪子心。⑦
主要参考文献:
①《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特点》,摘自《中国教育报》2001年9月9日第2版
②⑤毛磊、武侠著《触目惊心的现实——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的思考之一》,摘自《人民日报》2000年9月11日第3版。
③⑦童在湘、杨勇著《四川泸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和思考》。
④同上。
⑥刘中发著《略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原则和特点》。
其他相关资料来源: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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