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其他经济案例 >> 查看资料

以交友恋爱为幌子,让在直播间刷礼物算诈骗吗?

发布日期:2022-05-11    作者:德来颂律所律师

网络直播行业的兴起,各式各样的“网红”主播吸引了大量粉丝拥趸,个别不法分子也瞄准“商机”,以交友恋爱为幌子,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实施诈骗犯罪。他们以谈恋爱、线下见面为由诱饵,欺骗受害者刷礼物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占有,诈骗等罪名。
一些公会为了能捞足油水,搞了个线上女主播-线下男运营的模式,来骗取直播间观众进行打赏,前不久一名男子通过直播平台与“美女主播”确定“恋爱关系”后,被骗8万多元。小黄在某直播平台,看上了一名女主播,并为她“打赏”,他试着加了对方微信,没想到对方竟然非常主动地与他交流起来,没几句话后,双方直奔主题,确定了恋爱关系,女主播不断让他“打赏”,还以各种节日为由,让他转账,可是当小黄几次要求见面,都被一一拒绝,累计被骗88000元后,小黄被无情地拉黑了。

诈骗套路:
骗子在各类直播平台上物色潜在被害人,以交友、网恋为名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引导至网络平台直播间。再用打“感情牌”、演“苦肉计”等方式诱骗被害人充值打赏或微信转账,等钱到手后,便将对方拉黑。

直播间刷礼物充值被骗后如何处理:
1、被骗后切勿惊慌失措,甚至打草惊蛇,不要盲目去找主播对峙,也不要在犹豫之间错过最佳的追回时机;
2、顺自己的被骗经过,收集好自己的交易记录,对方诱导充值聊天记录截图保存;
3、将诱导充值的人的联系方式,公司名字及官网保存;
温馨提醒:
网络是虚拟的,直播间的美女也可能是假的!网络交友需提高警惕,切勿轻易相信对方的说辞,对身份不明的网友也不要随意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掉进诈骗分子的陷阱。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