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路径中信息技术的作用
发布日期:2020-06-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新媒体; 刑事诉讼法; 发展;
随着现代多媒体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实践中,通过整合信息技术资源,对于提升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而言,通过利用网络搜集资源和意见,可以进一步提升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效率,为形式诉讼法学的发展提供工具。从法律内容和性质来看,刑事诉讼法学属于实践性的内容,通过整合现代信息技术,可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对于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也起到了推动作用。此外,现代大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也给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提供了有力的工具[1]。
一、新媒体与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
新媒体作为一种新型的信息传播业态,与传统媒体形成一定的对比,传统媒体是指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进行信息传播,而新媒体则主要通过网络信息技术进行传播。在现代社会信息传播体系中,新媒体已经成为信息传播的主导渠道,通过网络技术的创新,实现了信息的快速传播,特别是大数据信息技术等,通过整合资源,有助于提升信息传播效率,打破了传统的信息交流格局[2]。
刑事诉讼法学作为重要的程序法学,可以保障刑事诉讼秩序和当事人权利,进一步实现打击犯罪目标。刑事诉讼法学强调是程序正义,这与现代网络发展趋势有着相同之处。在现在社会信息传播体系中,新媒体的出现,让整个社会信息传播都更加公开透明,因此,现代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也要顺应当前社会信息传播的形势,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外部世界接轨,提升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效率,构建现代程序法律体系,通过程序上的公正保证实体正义的实现。
二、新媒体时代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取得成绩
(一)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研究成就
在新媒体时代,信息交流更加便捷,通过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可以拓宽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视角,给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提供更多的资源。在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中,理论研究的范畴不断拓展,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度不断提升,改变了以往的单一化研究方式,从单一的打击刑事犯罪,到当前的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重,越来越重视刑事诉讼法学实际效应的发挥,而不仅仅是局限在打击犯罪这个单一化的局面当中,同时,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加速推进,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与世界接轨,融入到世界研究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3]。
(二)刑事诉讼法学制度上日益完善
在现代社会经济体系中,新媒体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成为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的有效工具,在制度构建方面,提升了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综合效率。在传统的社会理论研究体系中,对于公平、正义的关注不够,但是随着现代新媒体的发展,多种信息可以快速得到传播,包括社会上广为流传的呼格案等一大批案件,影响了社会司法的进程,通过新媒体的评论和信息转发,这些案件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也吸引了广泛的关注,对于刑事诉讼法学而言,这些案件也起到了指引的作用,通过新媒体汲取社会意见,也是刑事诉讼法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模式[4]。
(三)创新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手段
传统的刑事诉讼法学一般局限理论分析和推理方面,研究方法和内容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随着现代新媒体的发展,特别是数据信息的发展,给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依据和方向。在新媒体时代,现代信息快速发展,通过数据的筛选和整合,刑事诉讼法学能够更多的体现社会主流的意见,特别是通过网络问卷调查等,可以极大提升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效率,同时通过在网络上征求意见,可以拓宽我国社会公众参与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渠道,对于提升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而言,都具有积极意义,让整个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更能体现社会公众意见,也推动了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不断向前发展。
(四)构建起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体系
在我国传统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体系中,由于信息传递方面的障碍,对于很多边缘问题和模糊问题的关注度不够高,研究的关注点往往集中在一些热点问题上,通过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融入现代新媒体技术,可以实现信息的高效传递,可以让更多的学者整合资源,参与到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当中来,特别是很多边缘性的特殊问题,可以利用现代信息网络进行展示和求助,可以通过网络引发广泛的关注,进而通过网络研讨等方式,解决到刑事诉讼法学在应用中存在的现实困难,特别是在现代学科相互融合的过程中,刑事诉讼法学也与其他学科融合起来,通过新媒体等平台进行互动交流,可以实现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进一步提升研究效率,推动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和立法体系的完善[5]。
三、新媒体时代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趋势
(一)建立高效、广泛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体系
刑事诉讼法学作为一种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很多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只有在具体案例中才能遇到,这对于局限在理论研究室中的学者而言,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在现代信息技术背景下,信息高速传递,通过信息检索和传播平台,局部地区存在的程序性问题,也能通过网络传递到学者的信息库中,对于提升研究效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有助于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现实问题[6]。
另外,法律的意义在于实施,刑事诉讼法学更是如此。在推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发展过程中,通过融入现代信息技术,整合社会公众意见,可以提升社会公众对于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参与程度。现代网络中各种声音十分嘈杂,如何有效的听取社会公众信息,是刑事诉讼法学研究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在实践中,只有充分将社会公众的主流道德与法治意见融入到刑事诉讼法学当中,才能真正实现程序公正的目标。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以及刑事诉讼法学的立法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涩会发展现状,充分汲取不同层次、不同立场人群的观点,进行充分的整合,进而助推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发展。
(二)推动刑事诉讼法学与实践相结合
近年来,我国社会发展体系不断完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在推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理论与实践仍然存在一定的脱节情况,如何构建理论、实践的一体化研究体系,是现代法学研究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在探索这一问题过程中,要将社会理论与现代信息技术有机整合起来,通过开发相应的软件,或者与相应的法律研究企业等进行整合,不断推动实践化发展,及时将理论与实践研究结合起来,特别是通过接入案例库等方式,可以有效解决理论研究实例不足的问题,对于丰富和完善研究体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实践中,要积极借助现代多媒体信息平台,构建一体化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体系,提升研究效果[7]。
(三)利用新媒体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法治进程
近年来,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快速发展,是我国公平法治体系建设的一大成就。通过保障犯罪嫌疑人、当事人的刑事诉讼权利,有助于提升刑事司法的公正性,对于提升社会法治建设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一。刑事司法案例,尤其是关于刑事诉讼法学的案例,一直都是网络关注的焦点,随着现代网络信息体系的建设,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也一直在社会关注下进行,对于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而言,也起到了很好的制约作用,对于研究的科学性、规范性提升也起到了积极的意义。作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者和立法者,要保证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程序正义,进而保证刑事诉讼法学在实施中的程序正义,助推法治中国建设[8]。比如说,在推动典型刑事诉讼案例研究和普法过程中,可以利用新媒体,提升传播效率,让更多立法者、社会公众关注刑事诉讼典型案例,提升案例关注度。
(四)建立健全刑事诉讼程序制度
刑事诉讼法学最为重要的意义,就是建立健全刑事诉讼程序制度。从保障人权的角度出发,任何人在未经法律宣判之前,都不是有罪之人,其诉讼权利必须得到充分的保障,这是现代刑事诉讼法学的精髓所在。但是,在我国长期的刑事司法实践中,一般都是重打击、轻保护,对于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护力度不足,其中既有对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保护不够,同时也有对于被害人、诉讼相关人员的权利保护不够。在实践中,要想构建起科学的刑事诉讼法学体系,就要构建起保护人权的刑事司法体系,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过程中,讲程序正义作为刑事诉讼法学发展的生命线,提升综合研究效能,在健全刑事司法体系的过程中,实现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在制度构建中,特别是在刑事诉讼立法和修改过程中,可以通过发布意见稿和征求意见的方式,广泛汲取社会公众对这方面的认知和理念,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构建科学诉讼法制度体系。
(五)提升刑事诉讼法学的关注度
在整个社会法律体系中,刑事诉讼法学曾经一度处于边缘地位,特别是很多理论学者和社会公众都认为,刑事诉讼法学关注的是程序性的问题,只要熟悉法条理论,只要参与司法实践,在刑事诉讼法学应用中并不存在什么难题,这也导致了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受到的关注度不够,制约了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随着现代新媒体信息技术的发展,通过新媒体进行刑事诉讼法学交流的平台也越来越多,通过新媒体获取案例和信息的渠道也越来越多,这也让刑事诉讼法学逐步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一批典型冤假错案的出现,更加在社会法律体系中阐明了疑罪从无的重要性,对于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也进入了新的领域和阶段。基于此,可以说现代新媒体技术给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带来了新的契机。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开展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过程中,要顺应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充分整合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效率,同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提升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基于此,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刑事诉讼法学与新媒体的有机整合,对于助推刑事诉讼法学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柳远林.新媒体时代刑事诉讼法发展研究[J].法制博览,2018(35):214.
[2]石培培.新媒体时代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研究[J].决策探索,2018(22):45.
[3] 王浩宇.浅析新媒体时代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趋势[J].青春岁月,2017(35):345.
[4]罗杨明.浅析新媒体时代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研究[J].魅力中国,2017(7):222.
[5]刘建荣,金琦.新媒体时代刑事诉讼法学发展之研究[J].法制博览,2016(31):69-70.
[6]赵艳艳.新媒体时代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探索[J].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3).
[7]杨晓平.关于新媒体时代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探索[J].法制与社会,2016(16):114-115.
[8] 赵艳艳.新媒体时代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探索[J].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3):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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