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曾荫权案说说陆港律师费的差距及低律师费制度之弊
发布日期:2017-06-16 作者:李开宏律师
作者:秦思
据香港有关媒体报道,曾荫权聘请了英国御用大律师万江仪(Clare Montgomery)为主辩律师,同时还聘请了本地资深大律师邓乐勤和大律师陈正龙组成辩护律师团。到目前为止,曾荫权需支付的律师费已经累计达到1800至1900万,其中,英国御用大律师万江仪的律师费约1000至1100万,资深大律师邓乐勤和大律师陈正龙的律师费约700至800万。
此外,曾荫权还要为英国御用大律师来港涉及的飞机票及酒店住宿费用买单。
一审判决曾荫权20个月有期徒刑后,曾太表示要上诉。此外,曾案涉深圳市东海花园部分重新评估勘定后,还需重新开庭审理。预计曾荫权就尚未审理部分的审理及上诉方面,需要再花费3000多万元律师费打官司。
曾荫权案如果在国内,需要支付的律师费是多少呢?
查:《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京发改规【2016】10号),刑事案件律师费标准如下:“ 1.侦察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15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15000元。3.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4000--45000元。”
在北京,曾荫权案到一审结束需支付的律师费,按两个律师顶格计算为(15000+15000+45000)*2人=150000元。
查:《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17〕3号)。刑事案件律师费标准如下:“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在上海,曾荫权案到一审结束需支付的律师费,按两个律师顶格计算为(10000+10000+30000)*2人=100000元。
查:《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6】298号)刑事案件律师费标准规定如下:“(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根据以上规定,曾荫权案如果在广东审理,曾可以请两位律师辩护,两位律师的律师费计算至一审,按顶格计算为(6000+16000+33000)*1.5倍*2人=165000元。
以上为北上广的刑事案件律师费按件计算的收费标准及计算结果。
需要说明的是,北上广均规定刑事案件可以实行计时收费,而且规定的最高标准为每小时3000元。
与香港的律师费收费金额相比,北上广的律师费低得简直可怜,就是香港律师费的零头。两者相差一百多倍!
大陆对刑辩律师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制度,实际上就是价格管制。指导价普遍偏低,北京上海新修的收费标准,跟社会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相比仍然偏低。
做一个刑辩案件,从公安侦查开始,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法院一审结束,所收取的律师费仅够买一平米的房子。一个刑辩律师要做100多个刑辩案件才够买一套房子。
偏低的刑辩律师费,对刑辩律师队伍造成伤害。有律师因为超标准收费而被行业处罚,甚至被控诈骗。
偏低的刑辩律师费,让高净值刑事嫌疑人对高水平的辩护需求得不到满足,不能以超高价钱聘请超高水平的律师。
偏低的刑辩律师费,不利于对违法犯罪起到阻吓作用,不利于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履行义务。如果贪官考虑到被诉时需要支付高昂的律师费,犯罪成本高,贪腐得不偿失时,也许会收手。但现在有些贪官可以把钱藏匿起来,被诉时也只需要支付很少的律师费,等判刑后再享用贪来的钱财,在监狱里照样过好日子。
偏低的刑辩律师费,不利于引导高水平的律师进入刑辩队伍。高水平的律师不进入刑辩队伍,刑事案件嫌疑人就得不到高水平的辩护。嫌疑人得不到高水平的辩护,就不利于降低冤假错案的发生率。冤假错案率不降低,就不利于社会主义法治权威的树立。
把律师费管控在较低的水平,其思想根源是有罪推定。虽然刑事诉讼法已经确立了无罪推定的原则,但有罪推定的思想因惯性而继续存在。在有罪推定的思维模式下,被公安抓了就是有罪,除非你能证明自己无罪。既然你有罪,你的权利就应该受到限制,包括享受高水平律师服务的权利。
要解决刑辩律师费偏低的问题,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思想问题。只有站在无罪推定的立场,才能把刑辩律师费管制放开。(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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